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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民夏先生遇到一件尴尬事:他提着桶装水桶到市中区临江小区一家经销商处去退桶,由于丢失了水桶押金收据,商家拒绝全部退还水桶押金40元,只愿退20元。双方为此僵持不下,最终在市消委会的调解下得以妥善解决。
夏先生告诉笔者,开出水桶押金收据已有近三年时间,当时对方并没有清楚告知自己无水桶押金收据不退押金,或押金减半的信息,现在退桶遭遇这样的情况,让人无法接受。
而对此,商家也有自己的苦衷。“我们押出去了那么多水桶,若用户都不拿押金收据来退桶,我们无法向上面公司交代。”在商家拿出的一本收据中笔者看到,收据里注明了“凭票退桶”,并没有其他有关退押金的详细说明。
笔者走访多家桶装水经销商,多数经销商认为,此事可协商。东兴区北渡小区外一家桶装水经销商告诉笔者,他们也曾遇到过这种情况,若用户确实无法找到收据,一般情况下,他还是会将押金全部退给用户。
就夏先生遇到的水桶押金收据丢失,商家拒绝全部退还水桶押金一事,内江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: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押金收据,如果消费者押金收据丢失,尽量与商家协商解决。如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商家收取的押金要退还,也可以按照约定退还押金。
夏先生称,日前,经市消委会调解,经销商已全部退还了夏先生的水桶押金40元。(实习生 朱怡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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